深圳宠物医院综合体项目放射科设备招标公告


作者:丽宝生医(厦门)生物科技有限公司   发布时间:2026-04-01  阅读量:215

丽宝生医(厦门)生物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采购人”)就深圳宠物医院综合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,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。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1. 项目名称:深圳艾力宝宠物医院综合体项目

2. 采购设备:PET-CT、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、DR,放射科设备。

3. 交货地点: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八卦三路80号,深圳艾力宝宠物医院综合体一层。

二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
1. 主体资格: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,持有有效营业执照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/生产许可证(生产厂家投标须提供生产许可证,经销商投标须提供对应产品的经营许可证,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设备类别)。(提供资料加盖公章)

2. 设备合规性:所投设备须符合国家医疗设备相关标准,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(含附件),注册证在有效期内,设备型号与注册证载明信息一致。(提供资料加盖公章)

3. 授权要求:投标人若为经销商,须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委托书(授权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项目,且为唯一授权或区域总授权,杜绝多级转授权);生产厂家直接投标的,无需提供授权书,但需出具相关承诺函。(提供资料加盖公章)

4. 业绩要求:投标人近三年(2022年1月至今)须具有至少三项同类医疗大型设备销售、安装及售后的成果案例,提供合同复印件、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。(提供资料加盖公章)

5. 联合体与分包: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不允许分包、转包。

6. 信用记录:投标人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,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,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。(加盖公章)

7. 关联关系限制: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,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;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机构的投标人,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。

8. 政府采购法要求: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:

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9. 环保要求: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(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),在经营活动中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。(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)

10. 报名资料截止时间:2026年4月3日18:00。

三、获取招标文件

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,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(具体方式请咨询采购人联系人)。

四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、开标时间和地点

1.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:2026年4月13日18:00(北京时间)

2. 开标时间:2026年4月14日—2026年4月15日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

3.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VE3Pm8F48eFZqO9X87FGNQ 提取码: ALB0

五、采购人信息

采购人名称:丽宝生医(厦门)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
地址: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八卦三街万乐大厦

联系人:刘建明

联系电话:17665266911

六、采购信息发布媒体

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:

丽宝生医(厦门)科技有限公司官网

https://lihpaolab.libaogene.com

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、澄清及变更信息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,不再另行通知。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内容相互矛盾时,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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